國家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所以很多的用人單位都會給為自己的正式員工提供社保的福利。但是,有人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一些員工如果是處于試用期的話,單位不知道會不會給他們繳納社保呢?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看看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本文重點:
一、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意義
二、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一、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意義
處于試用期的員工和正式的員工一樣,也會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如果這段時期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話,那員工就失去了基本的保障,如果在試用期員工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是患職業病或者是別的風險的話,所有的損失就得自己去承擔了,除非員工為自己購買了足夠的商業保險,又或者員工的家庭經濟條件較好,承擔得起這些損失。但是對于一些掙扎在溫飽線上或者是普普通通的家庭來說,將會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對自己的家庭的經濟將會產生一定的沖擊。所以,試用期的員工也是需要有社保的保障的。

二、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試用期單位是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僅僅包含員工正式工作的時期,也包含了試用期。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勞動合同中只有試用期的話,那么這份合同規定的試用期是不成立的。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我們可以了解到用人單位在勞動關系成立的時候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而勞動合同的期限又包含了試用期,所以,用人單位也必須為處于試用期的員工繳納應該繳納的保險費。試用期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國家給予用人單位的一項義務,所以就算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協商好說不用繳納社保,又或者是員工自己跟單位說在試用期不用繳納社保,都是不可以的,都是法律不允許的行為。倘若試用期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那就是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員工可以通過一些合法合規的渠道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而且是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不然的話就違反了國家的有關規定,可能就要受到一定的懲罰。哪怕是處于試用期,員工也同樣需要有社保的保障,所以這個時候用人單位也必須要為員工上社保,讓員工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