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因為忽悠客戶導致公司損失二十多萬,結果保險公司不干了,說,你給我賠錢
你們說,這錢該賠嗎?
怎么回事呢?
劉大姐是一家保險公司的員工,在2015年的時候忽悠一位客戶買了2分年金險,總保費高達45萬多,就這一單,劉大姐就拿到了8萬多的績效獎。(圖)
但是,沒開心多久,麻煩事就來了。
當初的客戶反應過來自己被忽悠了,投訴要求退保,導致保險公司損失了20多萬。(圖)
另一邊保險公司查證了,當初確實有銷售誤導存在,比如夸大收益,所以要求劉大姐不但要把當初發的8萬多績效退回,還要再承擔9萬多的損失。(圖)
劉大姐肯定不愿意啊,公司損失憑什么要我承擔?我當初銷售的時候都是按照公司教我的說的!
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你不退錢,我就在你工資里扣,于是扣了她3個月的工資。
這下雙方鬧上了法院,而法院是支持劉大姐的,認為保險公司享受了劉某的勞動成果,更應該承擔經營風險,最后保險公司只能是自食其果!
你們覺得,這家保險公司,他冤嗎?